宁陕县位于安康市西北部,秦岭中段南麓,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,是中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,长江、黄河水系的分水岭。是陕西省会西安市南枕的绿色屏障,安康市的北大门,距西安最近距离72公里,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。东接柞水、镇安,南连石泉、汉阴、汉滨区,西邻佛坪,北靠长安、周至、户县。自清朝设“宁陕厅”,取其“安宁陕西”之意。地域南北长130公里,东西宽110公里,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,辖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,共有汉、回、蒙、满、壮五个民族,常住人口22106户74497人。西万公路贯穿全境。县境内有大熊猫、金丝猴、羚牛、白天鹅、朱鹮等珍稀动物。近年来,宁陕县委、县政府围绕“旅游富民、文化兴县”发展战略,狠抓重点项目、新型工业、民生工程、特色城镇、旅游文化、生态文明建设,使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。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实现22.22亿元,同比增长9.1 %。
宁陕县东汉(25~220)北属司隶校尉部鄂县,西南属城固安阳县(今洋县东北)。三国(220~280)魏时北属扶风郡杜县,南属汉中郡。晋(265~420)孝武帝太元七年(382)北属司隶校尉部长安县,南属梁州汉中郡及魏兴郡(今安康)。南北朝(420~581)南朝宋大明八年(464),北属北魏雍州,南属梁州晋昌郡(今石泉西南);齐建武四年(497),北属北魏雍州盩厔县,南属安康郡安康县(今石泉南);梁中大同元年(546)北属北魏雍州长安县,南属东粱州安康郡;北朝北周建德元年(572),北属恒州周南郡,南属洋州傥城郡及直州安康郡。隋(581~618)大业八年(612),北属京兆郡长安、始(今周至东北)二县,南属西城郡石泉县。唐(618~907)开元二十九年(741),北属京畿道盩厔、鄠县,南属山南东道金州石泉县及山南西道洋州黄金县。五代十国(907~979)争战频繁,统属复杂。至后唐清泰元年(934),北属京兆府,南属金州。宋(960~1279)北宋政和元年(1111),北属永兴军路鄂县,南属京西南路金州石泉县,西属洋州真符县。南宋嘉定元年(1208),北属金京兆府路鄂县,南属利州石泉县。元末明初,因禁流民,今县境内绝少居民。明正德十六年(1521),在今县境内置柴家关、五郎坝巡检司。清乾隆四十八年(1783),划长安、盩厔、洋县、石泉、镇安5县边境,置五郎厅,直隶于省,厅署暂设焦家堡(今老城城北)。四十九年(1784),厅治迁老城。嘉庆五年(1800),五郎厅改名宁陕厅。先隶省,再属汉中府,后属兴安府。嘉庆十一年(1806),宁陕兵变,厅署被毁。十三年(1808),厅署迁驻宁陕营恳兵署内(今关口新城)。十八年(1813),修筑厅署城垣,工程告竣,厅治迁回老城。中华民国(1912~1949)二年(1913),改厅为县。先隶陕西省汉中道,二十二年(1933)撤道,直隶于省。二十五年(1936)以后,隶于陕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49年12月5日宁陕解放,属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。1950年5月属安康专区。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,宁陕县隶安康地区行政专员公署至今。1950年11月27日,宁陕县小秦岭以北的荞麦地、干沟、鸡窝子、喂子坪等处720平方公里划归长安县。1956年5月20日,镇安县的后池乡和栗柞乡的第四村划归宁陕县。同年6月将汉阴县的铁炉、龙王乡划归宁陕县。1958年12月,宁陕县并入石泉县,宁陕设置为协作区。1961年9月恢复宁陕县建制。1969年安康专区改称地区,宁陕县隶安康地区行政专员公署。2002年安康地改市,宁陕隶属安康市。 行政区划编辑清道光八年(1828),全县辖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5路,17个保
宁陕县在陕西省的位置,205甲(东路2保17甲、西路6保76甲、南路4保41甲、北路1保17甲,中路4保54甲)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),全县辖11个联保共53个保。民国二十九年(1940),联保制改为乡保制。全县设8个乡、40个保、791甲。1950年11月17日,安康专员公署民政字第146号通知,宁陕县设置6区36乡。1952年10月17日,陕西省人民政府462号命令,宁陕县行政区划由原来6区增为9区,由36乡增为58乡。1953年5月13日,省人民政府44号命令,宁陕县仍设9区,缩编为50乡。撤销狮子坝、斜峪、莫王、海棠、旧贯、太平、皂矾、贾营等8乡。 1956年5月,将原汉阴县辖铁炉、龙王、鱼洞、火镰碥4乡划归宁陕县,在太山庙区置铁炉、龙王2乡。与此同时,将原镇安县辖后池乡和栗柞乡的第四村划归宁陕县,在太山庙区置新建乡。全县将原来的9区50乡,缩编为6区37个乡、镇。1958年12月,宁陕县并入石泉县,宁陕设置为协作区,辖5个公社23个管理区,共有169个大队,476个生产队。1961年9月恢复宁陕县建置,全县辖4区21个公社,12月将原石泉县辖建丰大队划归宁陕县,隶于铁炉坝公社。1962年11月全县仍辖4区,公社由21个增为27个,共有大队151个,生产队525个。增设的公社是:新场(属两河区)、狮子坝(县直属)、沙坪、小川、竹山、沙洛(以上均属江口区)。此外,将原两河区辖的五龙公社划归蒲河区辖。1964年撤销关口公社,设置城关镇,增设老城公社(县直属)。全县共为4区、1镇、27个公社。1967年,宁陕县40%的公社更换名称,大队则70%以上更名。1972年仍恢复“文化大革命”前名称,仅保留红旗、东风2公社名称,并将红卫公社改称武农公社。1973年3月26日,县民卫局以宁革民字3号文件通知,大队仍恢复原名称。但因多种原因,6个大队未能恢复原名。1982年4月,经安康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更改重名公社:沙沟改称广货
宁夏县行政区划街;铁炉改称铁炉坝。同年5月,华严(红旗)、五龙(武农)、龙王(东风)公社恢复原名称。根据中共中央(1983)1号文件和安康地区行政公署(1983)13号文件,宁陕县分别于1983年7、8月和1984年9、10月进行农村体制改革,政社分设,建立乡政权。全县改5区、2镇、26乡、144村、553组。区乡名称与原区社相同。2001年区划调整后,宁陕县辖10个镇、4个乡:城关镇、四亩地镇、江口镇、汤坪镇、广货街镇、龙王镇、筒车湾镇、旬阳坝镇、金川镇、皇冠镇、丰富乡、梅子乡、新场乡、太山庙乡。2011年,撤销汤坪镇、旬阳坝镇并入城关镇,撤销太山庙乡设立太山庙镇,撤销梅子乡设立梅子镇,撤销丰富乡设立丰富镇,撤销新场乡设立新场镇。调整后,宁陕县辖12个镇:城关镇、四亩地镇、江口镇、广货街镇、龙王镇、筒车湾镇、金川镇、皇冠镇、丰富镇、梅子镇、新场镇、太山庙镇。
宁陕县宁陕县位于北纬33°7′11″至33°50′38″,东经108°2′33″至108°56′48″。地处陕西省南部秦岭中段南坡,安康地区北部,属于长江流域汉江水系的上游地区,是一个气候温暖、湿润,生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山区县。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较少县份之一。县境南北长130多公里,东西宽110多公里,土地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,是安康地区土地面积最大的县。
地貌
全境山岭纵横、沟壑交错,地形复杂。秦岭主脊横亘于北境,平河梁横贯境中,这两大主要山脉,构成了宁陕县地形地貌的主要骨架。总的地形北高南低。地势高差2425米,垂直差异很大。全县可分为高山、中山、低山河谷3种地貌类型。
气候
宁陕县属北亚热带山地湿润气候,用焦金斯基的气候大陆公式,宁陕气候大陆度为50.2,受大陆性气候影响。宁陕日极端最低气温为-13.1℃(1975年12月15日)。最冷月为1月,平均气温为0.5℃。日极端最高气温36.2℃(1976年7月31日)。最热月为7月,平均气温23.3℃。有个别年份在8月。气温平均日较差9.2℃~12.0℃间,气温年较差22.8℃。宁陕县平均年降水量921.2毫米。
土壤
宁陕县土地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(5517000亩),占全地区总面积23391平方公里的15.72%。1987年全县71071人,人均土地面积77.63亩,是全国人均14.4亩的5倍,是全省人均10.5亩的7倍,是全地区人均13.14亩的5.9倍。全县土地总面积中山地占96.41%,平地和缓坡占2.73%,水域占0.86%。在土地利用结构中,林地占89.4%,耕地仅占4.11%,草场草坡占4.87%,水域占0.86%。
自然资源编辑森林资源
宁陕县地处秦岭中段南坡,素称“南山老林”。森林面积大,活立木
平河梁林海蓄积量高。全县现有森林面积395.58万亩,林分蓄积2970.93万立方米,森林覆被率为71.9%。占安康地区有林地面积的28.8%,林分蓄积的54.9%;占陕西省林分蓄积的12.9%;居全省、全地区首位。主要有冷杉、铁杉、油松、华山松、栎类、杨妾、桦类等混交林和部分纯林,还有大量的木竹、箭竹和华桔竹林。宁陕林区既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,又是陕西省木材生产的主要基地,198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宁陕为林区县。
动物资源
宁陕县境内鸟类,有13目、36科、120种;兽类有7目、23科、57种。县境内兽类有7目23科57种。县境内有珍贵动物21种,其中兽类15种,鸟类5种,两栖爬行类1种。境内水产动物种类较多,主要有鲤鱼、鲢鱼、草鱼、鲫鱼、鲶鱼、蛇鱼、泥鳅、黄鳝等24种,还有鳖、蟹等。
植物资源
宁陕县境内有种子植物136科、591属、1178种(含种以下等级),占全国种子植物总科数的45.1%,总属数的19.9%,总种数的4.7%。宁陕县地处中国—日本和中国—喜马拉雅两大植物亚区的分界线上,是华北、华中和横断山脉3个植物区系的交汇点。
人口编辑宁陕县于清道光八年(1828)进行过一次户口清查,统计项目很简单,
宁陕县党政大楼只分户数、人口、性别、年龄。清查结果为23113户,115391人。清末至民国初年是否清查过户口未见记载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)为划分保甲地域进行了一次户口编查,全县共划4区、12联保、582甲,共有住户5883户、特户126户、28675人,其中男18836人,女9839人;文盲22974人;无业94人;老弱11802人;壮丁11110人。二十八年(1939)第二次户口编查项目只分保、甲、人口、性别。三十四年(1945)成立县户籍室。7月1日开始全县户口普查,逐户造册登记,填发国民身份证书。此次普查结果共7839户、35275人。其中本籍7779户、35051人,寄籍60户、224人。三十六年(1947)4~6月进行户口总清查,项目也只分人口、性别两项,共30552人,男16199人,女14353人。1953年7月1日第一次人口普查,登记的项目有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。普查汇总结果9区50乡,共12186户计44459人(男25060人、女19399人);汉族43284人,占总人口的97.36%;回族1172人,占总人口的2.64%;满族3人。1964年7月1日第二次人口普查,普查登记的有9个项目。普查结果总户数14640户,其中非农业1157户,总人口58535人(男33268人,女25267人),其中有大学文化程度的128人,高中程度796人,初中2280人,高小3302人,文盲半文盲29365人;汉族56837人,回族1677人,满族21人,藏族2人。1982年7月1日第三次人口普查。项目共19个,普查结果全县有15965户、72045人(男39388人,女32657人),其中大学毕业182人,大学肄业或在校10人,高中文化程度3279人,初中文化程度7909人,小学文化程度20825人。汉族69689人,回族2336人,满族18人,蒙古、壮族各1人。2012年末,全县公安户籍总户数25766户,户籍总人口74575人,比上年增加198人。其中,男性40038人,占53.7%,女性34537人,占46.3%。户籍人口中农业人口59620人,占80%,非农业人口14955人。乡村户数17361户,乡村总人口58305人。年末常住人口70538人。全年出生人口721人,人口出生率10.68‰;死亡人口380人,人口死亡率7.58‰,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.10‰。